一般条款与条件(AGB)

适用于 mip Consult GmbH 数据保护服务套餐 及附加服务

Light · Pro · 定制 – 版本日期:01.10.2026

第 1 条 提供方、适用范围及合同组成部分

(1)本一般条款与条件(“一般条款与条件”)适用于 mip Consult GmbH(地址:Wilhelm-Kabus-Str. 9, 10829 Berlin;由总经理 Asmus Eggert、Vera Schmidt、Uwe Leider 代表;在 Charlottenburg 地方法院商业登记簿登记,登记号 HRB 121869;以下简称“mip Consult”)通过网站 www.mip-consult.de 和 www.sofortdatenschutz.de(各称“网站”)或以其他方式,在纳入本一般条款与条件的前提下与其客户(“客户”)订立的、涉及数据保护、人工智能、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包括 NIS-2)领域服务(服务套餐及第 3 条第 5 款所述附加服务)的所有合同。

(2)mip Consult 的服务仅面向 BGB 第 14 条所指的经营者、公法法人和公法特别财产。mip Consult 不与 BGB 第 13 条所指的消费者订立合同。客户在下单过程中确认,其系在从事商业或独立职业活动中下单。mip Consult 有权要求客户为此提供适当证明(例如增值税识别号、商业登记摘录)。

(3)客户的一般条款与条件不构成合同组成部分,即使 mip Consult 未明确表示反对,或在知悉其内容的情况下无保留地提供服务,亦同;但 mip Consult 以文本形式明确同意其适用的除外。

(4)合同组成部分按以下优先顺序排列:(a) 个案中达成的个别约定(BGB 第 305b 条),(b) 订单确认,(c) 所选套餐及任何附加服务的服务说明,以下单时网站上可查阅的版本为准(“服务说明”),(d) 本一般条款与条件。如有冲突,以优先顺序在前的规定为准。

第 2 条 在线下单流程中的合同订立

(1)网站上对服务套餐和附加服务的展示不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而是邀请客户提交订单。

(2)客户在下单过程中选择所需的服务套餐(Light、Pro 或定制套餐)以及(如适用)附加服务,并将其加入购物车。随后,客户输入其公司信息、联系信息和账单信息,(如适用)选择所需的服务开始日期和付款方式,并确认纳入本一般条款与条件。提交订单前,系统会以概览形式向客户显示所有信息;客户可在此核对输入内容,并通过“返回”或“编辑购物车”功能进行更正。点击“提交订单(须付款)”按钮,即表示客户发出订立合同的具有约束力的要约。

(3)mip Consult 在收到订单后立即通过电子邮件确认收悉。该收悉确认尚不构成对要约的承诺。仅当 mip Consult 以文本形式另行声明接受订单(订单确认)或开始提供服务时,合同方告成立。mip Consult 可在收到订单后五个工作日内接受要约。mip Consult 并无义务接受订单,尤其是在存在利益冲突、对客户的经营者身份存疑或客户信息不完整的情况下。

(4)合同语言为德语。mip Consult 保存合同文本,并随订单确认以文本形式向客户发送订单数据和本一般条款与条件。现行一般条款与条件亦可在网站上查阅、保存和打印。

第 3 条 服务套餐与附加服务概览

(1)mip Consult 提供以下服务套餐:

服务项目LightPro定制
任命外部数据保护官✓✓–
模板与表格(第 8 条)✓✓✓
每合同年度的咨询时数额度8 小时40 小时–(按实际工作量计费)
费用(净价,另加增值税)120,00 EUR / 月450,00 EUR / 月145,00 EUR / 小时
超出额度部分的小时费率(净价)145,00 EUR145,00 EUR145,00 EUR
合同期限12 个月,每次续期 12 个月12 个月,每次续期 12 个月12 个月,每次续期 12 个月

(2)“Light”套餐:根据第 4 条,任命 mip Consult 的一名员工担任客户的外部数据保护官;根据第 8 条提供模板与表格;以及根据第 5 条,每合同年度提供八(8)小时的咨询时数额度。

(3)“Pro”套餐:包含 Light 套餐的全部服务,但每合同年度的咨询时数额度为四十(40)小时(而非八小时),并根据第 7 条第 2 款和第 3 款,额外提供律师审阅,不另收费。

(4)“定制”套餐:根据客户的需要和调用提供数据保护咨询,按实际耗时计费,并根据第 8 条提供模板与表格。除非另行约定,定制套餐不包括任命数据保护官。

(5)附加服务(例如现状分析、审计、培训、额外时数额度,以及人工智能、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包括 NIS-2)领域的服务)如有提供,可通过购物车添加至服务套餐、单独订购或另行约定。附加服务适用本一般条款与条件。其内容、费用和期限以相应服务说明为准。

(6)mip Consult 提供的服务属于服务合同项下的服务(BGB 第 611 条及以下各条、第 675 条)。mip Consult 负有以专业、审慎的方式履行约定工作的义务,而不保证特定结果,尤其不保证客户完全满足数据保护法或其他监管要求(例如欧盟《人工智能法案》、NIS-2),也不保证政府机关或法院程序的特定结果。

(7)mip Consult 有权委派具备专业知识的员工以及经审慎挑选的分包商提供服务。分包商在参与服务前,须由 mip Consult 使其承担与第 12 条相当范围的保密义务。数据保护官人选依第 4 条确定;第 7 条不受影响。

(8)如 mip Consult 作为附加服务在客户处承担某项职能(例如外部信息安全官或人工智能合规官),除服务说明另有规定外,第 4 条第 1 款第 2 句和第 3 句以及第 6 款和第 7 款相应适用。是否采取以及如何实施相关措施,完全由客户决定。

第 4 条 外部数据保护官(Light 和 Pro 套餐)

(1)mip Consult 向客户提供一名具备专业资质的员工,由客户根据《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第 37 条和 BDSG 第 38 条任命为其数据保护官。数据保护官人选以 mip Consult 在合同订立后向客户发送的任命书为准。任命自客户会签任命书时生效,但最早自约定的服务开始日期起生效。

(2)mip Consult 保证,被任命的员工具备 GDPR 第 37 条第 5 款所要求的专业资质,以及数据保护法律和数据保护实务方面的专业知识。数据保护官在履行职责时,有权由 mip Consult 其他具备专业知识的员工作为 GDPR 第 38 条第 2 款所指的资源提供支持。

(3)数据保护官在履行职责时不受指示约束(GDPR 第 38 条第 3 款),并直接向客户的最高管理层汇报。数据保护官不会进一步融入客户的经营组织;尤其是,其对客户员工不享有指示权,也无权代表客户。根据 GDPR 第 38 条第 5 款以及 BDSG 第 38 条第 2 款结合第 6 条第 5 款第 2 句的规定,数据保护官负有保密义务,就相关数据主体的身份而言,对客户亦然。

(4)客户应公布数据保护官的联系方式,并将其告知主管监管机构(GDPR 第 37 条第 7 款)。如客户需要,mip Consult 可为此提供协助。

(5)客户仍为 GDPR 第 4 条第 7 项及第 24 条所指的控制者。数据保护官在其法定职责范围内(GDPR 第 39 条)负责告知、咨询和监督;是否采取以及如何实施数据保护措施,完全由客户决定。

(6)如 mip Consult 获悉被任命的员工今后将不再为 mip Consult 工作,或将连续一个月以上无法提供服务,mip Consult 应立即通知客户,并推荐另一名具备专业知识的员工。客户应在该员工证明具备 GDPR 第 37 条第 5 款所指的专业知识后,立即重新作出任命。如无法履职的时间较短,则由 mip Consult 另一名具备专业知识的员工代理数据保护官。

(7)合同无论因何种原因终止,任命亦随之终止。客户负责及时任命新的数据保护官、更新已公布的联系方式并通知监管机构。

第 5 条 固定费用的服务范围及咨询时数额度(Light 和 Pro 套餐)

(1)固定费用涵盖以下服务:

a) 提供并任命数据保护官,包括其作为数据主体及监管机构联络点的可联系性(接收咨询并转交客户),

b) 根据第 8 条提供模板与表格,

c) 通过电子邮件定期提供数据保护资讯,

d) 在相应套餐所含咨询时数额度范围内提供咨询服务。

(2)所有实质性工作均按实际耗时计入咨询时数额度,尤其包括:向客户及其员工提供告知和咨询,监督数据保护法规的遵守情况,就数据保护影响评估(DPIA)提供咨询,与监管机构合作,审查或编制文件(例如处理活动记录(RoPA)、技术和组织措施(TOMs)、数据处理协议(DPA)、隐私政策),协助处理数据主体请求和个人数据泄露事件,审计、培训,以及会议、电话和电子邮件往来。客户作为附加服务(第 3 条第 5 款)预订的服务,按相应服务说明计费,不计入咨询时数额度。

(3)咨询时数额度以各合同年度(自合同起始日期起的十二个月)为准,并在该年度开始时全额提供。未使用的时数在合同年度届满时失效,既不结转至下一年度,也不予退还或抵扣。合同终止时亦同。

(4)工作时间以 15 分钟为单位记录。mip Consult 可应客户要求告知额度使用情况。

(5)咨询时数额度用尽后,其他服务按当时适用的小时费率(目前为每小时 145,00 EUR 净价)按实际工作量计费。此类服务仅在客户事先以文本形式(例如通过电子邮件)批准后方由 mip Consult 提供;批准可针对个案作出,也可在一定时数范围内概括作出。

(6)不同于第 5 款,若某项工作刻不容缓,且为履行数据保护官的法定职责或避免客户遭受重大不利所必需,mip Consult 可在未经事先批准的情况下开展该项工作,尤其是在监管机构的问询有期限要求或发生个人数据泄露(GDPR 第 33 条、第 34 条)时。mip Consult 将就此立即通知客户。

(7)客户应确保数据保护官获得履行职责所需的资源(GDPR 第 38 条第 2 款)。如显示咨询时数额度长期不足以确保数据保护官妥善履职,mip Consult 将提醒客户注意。

(8)服务原则上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视频会议提供。现场会面仅在另行约定时进行。差旅时间按 50 % 计入额度,或按小时费率的 50 % 计费。差旅费用经事先协商后凭票据另行报销(火车和飞机按最经济舱位,自驾车每公里 0,50 EUR,中档酒店每晚最高 140,00 EUR)。

(9)咨询请求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周一至周五 9:00 至 17:00,柏林法定节假日除外)处理,通常在两个工作日内答复。仅在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才负有遵守具约束力响应时间的义务。

第 6 条 定制套餐

(1)在定制套餐中,mip Consult 根据客户的调用提供数据保护领域的咨询服务。客户以文本形式调用服务,并说明所需事项。除非客户作为附加服务(第 3 条第 5 款)预订了时数额度或另有个别约定,否则不设最低采购量。除服务说明另有规定外,此类额度的使用和失效相应适用第 5 条第 3 款至第 5 款。mip Consult 可拒绝个别调用请求,尤其是在产能不足或存在利益冲突时。

(2)费用按当时适用的小时费率(目前为每小时 145,00 EUR 净价)计算,按实际耗时以 15 分钟为单位计费。第 5 条第 8 款和第 9 款相应适用。

(3)应客户要求,mip Consult 可事先提供工作量估算。该估算不具约束力。如预计将超出估算 20 % 以上,mip Consult 将通知客户,并仅在客户以文本形式批准后继续工作。

第 7 条 法律服务与律师审阅

(1)mip Consult 并非律师事务所。mip Consult 仅在法律服务属于本一般条款与条件所述服务(尤其是数据保护咨询和担任数据保护官)的附属服务时提供法律服务(RDG 第 5 条第 1 款)。

(2)在 Pro 套餐中,对于持续服务过程中处理的数据保护法律问题和文件,mip Consult 将视需要——根据 mip Consult 的判断或应客户要求——另行交由合作律所 Eggert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Wilhelm-Kabus-Str. 9, 10829 Berlin(“律所”)的一名律师审查(“律师审阅”)。律师审阅旨在支持 mip Consult 的服务并保障其质量。在此过程中,律所仅向 mip Consult 的顾问提供咨询。律师审阅不另行收费,尤其不按律师小时费率计费。由此产生的工作时间与其他咨询时间一样计入咨询时数额度。就此而言,律所的委托人仅为 mip Consult。客户与律所之间并不因此建立委托关系。律师审阅的结果将纳入 mip Consult 的服务,并作为其组成部分提供给客户。客户同意 mip Consult 为此向律所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3)律师审阅包括与持续数据保护服务相关的概要性法律审查和评估,例如审阅数据处理协议(DPA)、隐私政策、同意书文本、内部制度,或致监管机构的意见书草稿,以及就个别数据保护法律问题作出评估。尤其不包括:

a) 代表客户与政府机关、法院或其他第三方交涉,包括撰写诉讼文书,

b) 在罚款程序、行政程序和诉讼程序中担任代理,

c) 抗辩或主张请求权,尤其是损害赔偿请求权和停止侵害请求权,以及警告函,

d) 起草和谈判超出数据保护标准文件范围的合同,

e) 数据保护法以外的法律问题(例如劳动法、竞争法或 IT 合同法),以及出具法律意见书。

(4)对于第 3 款第 2 句所列事项,以及 Light 套餐和定制套餐中的律师服务,客户可直接委托律所处理。律所可应要求为此向客户单独报价。委托关系仅在客户与律所另行签订委托及收费协议后成立。费用按该协议约定的律师小时费率或依据 RVG 的法定收费标准计算。如 mip Consult 认为某一事项需要单独委托,将事先告知客户。未经客户同意,客户不会产生任何律师费用。

(5)对于根据第 2 款和第 3 款进行的律师审阅,mip Consult 按第 14 条承担责任。就此而言,客户对律所不享有直接的合同请求权。对于律所根据第 4 款所述委托提供的服务,仅由律所按相应委托关系承担责任;mip Consult 对此不负责任。

第 8 条 模板与表格

(1)在提供咨询服务的过程中,如对咨询有帮助或客户提出要求,mip Consult 将向客户提供数据保护模板和表格(以下简称“模板”,例如数据处理协议、隐私政策、记录和内部制度的模板)。模板以电子形式提供,尤其是通过电子邮件。不提供模板库或在线访问。编制 mip Consult 尚无的新模板,属于第 3 款第 4 句所述的咨询服务。

(2)mip Consult 授予客户一项普通的、不可转让且不可再许可的权利,允许客户为其企业自身目的修改模板,并在自身业务经营中无限期使用由此形成的文件,包括按其用途用于与合同相对方、数据主体和政府机关的往来。尤其禁止:将模板本身转交第三方,将其作为模板公开或销售,将其用于为第三方提供咨询,以及将其用于训练人工智能系统。

(3)模板以应有的谨慎编制,反映其提供时的状况;对已提供的模板不负有事后更新的义务。在 Light 和 Pro 套餐中,提供模板的费用已包含在固定费用中,不计入咨询时数额度;在定制套餐中,模板仅结合相应咨询提供。模板具有通用性,不能替代对具体个案的审查;模板的选择、修改和使用由客户负责。mip Consult 对模板进行个性化修改以及审查客户修改后的文件,应客户要求在咨询时数额度内进行或按实际工作量计费。

(4)根据第 2 款使用所提供模板以及据此为自身目的编制的文件的权利,不受合同终止的影响。

第 9 条 客户的协助义务

(1)客户应通过适当协助促进服务的提供。尤其是,客户应及时、完整、准确地向 mip Consult 提供所有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并为此提供对个人数据和处理过程的必要访问权限。

(2)客户应指定一名联系人及一名替补联系人,作为合同履行中所有事务的固定联络人,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

(3)客户应适当并尽早让数据保护官参与所有与个人数据保护相关的问题(GDPR 第 38 条第 1 款),尤其是在引入新的处理活动、系统或服务商时。客户应将个人数据泄露事件、监管机构的问询以及数据主体的请求立即转交 mip Consult。

(4)因协助迟延、不完整或未提供协助而产生的额外工作量,计入咨询时数额度或按实际工作量计费。对于因违反协助义务而造成的不利后果,mip Consult 不承担责任。

第 10 条 费用、结算与付款

(1)所有价格均为净价,另加当时适用的法定增值税。

(2)Light 套餐的固定费用按年结算,Pro 套餐按季度结算,均须在结算期开始时预先支付。结算期自合同起始日期起算。

(3)按实际工作量计费的服务,尤其是定制套餐中的服务,按月事后开具发票。固定价格的附加服务,除服务说明另有规定外,在服务完成后开具发票。发票随附服务记录,列明服务的日期、执行人员、内容和耗时。

(4)付款可通过下单过程中提供的信用卡或发票方式进行。固定费用的发票在结算期开始前开具,并根据第 2 款于结算期开始时到期;其他发票应在收到后 14 天内全额支付,不得扣减。

(5)客户同意以电子方式接收发票。UStG 第 14 条关于电子发票的规定不受影响。

(6)付款迟延适用法律规定。如客户拖欠的金额至少相当于两个月的固定费用,或某张发票逾期超过 30 天,mip Consult 可在以文本形式提前 14 天通知后,暂停提供非紧急服务(包括提供更多模板),直至款项结清。数据保护官履行刻不容缓的法定职责以及特别终止合同的权利不受影响。

(7)客户仅可以无争议或经生效判决确认的债权进行抵销。客户仅可基于同一合同关系产生的请求权主张留置权。

(8)如为转嫁上涨的人员成本和保险成本所必需,mip Consult 有权按公平裁量(BGB 第 315 条)调整固定费用和小时费率,自新合同年度开始时生效。成本下降时亦应以同样方式予以考虑。调整应至少在生效前三个月以文本形式通知客户。如涨幅超过 5 %,客户有权不受第 11 条第 1 款的限制,在调整生效之时终止合同。mip Consult 将在通知中就此提示客户。

第 11 条 合同起始、期限、终止及套餐变更

(1)Light、Pro 和定制套餐的合同自订单确认中载明的日期开始,最短期限为十二个月。如任何一方未在当期期限届满前提前三个月发出终止通知,合同将每次自动续期十二个月。

(2)在定制套餐中,合同期限内同样不设最低采购量(第 6 条第 1 款),除非客户作为附加服务(第 3 条第 5 款)预订了时数额度或另有个别约定。终止生效前已提供的服务将予以结算。

(3)基于重大事由特别终止合同的权利不受影响。对 mip Consult 而言,重大事由尤其包括以下情形:

a) 客户未在 mip Consult 设定的合理期限内完成必要的协助行为,且 mip Consult 已具体指明该行为,并已告知期限届满无果后将终止合同,

b) 客户拖欠的付款金额至少相当于两个月的固定费用,或在定制套餐中某张发票逾期超过 30 天,

c) 客户损害数据保护官的独立性,或要求 mip Consult 实施违法行为,或

d) 出现 GDPR 第 38 条第 6 款所指的利益冲突,且无法以其他方式消除。

(4)终止通知须采用书面形式(亲笔签名的信函)。不同于 BGB 第 127 条第 2 款第 1 句,通过电信方式(尤其是电子邮件或传真)发送不符合要求。向 mip Consult 发出的终止通知应寄往第 1 条第 1 款所列地址。是否及时以合同相对方收到通知的时间为准。

(5)客户可随时从 Light 套餐升级为 Pro 套餐。变更自下单后的下一个日历月开始时生效;当前合同期限保持不变。当前合同年度的咨询时数额度按两档年度额度之差增加,并按合同年度剩余的完整月份比例计算。自变更生效起,Pro 套餐的固定费用按季度结算;已为此后期间支付的 Light 套餐固定费用将按比例抵扣。从 Pro 套餐降为 Light 套餐,仅可在当期期限届满时并遵守第 1 款规定的终止通知期进行。从定制套餐转为 Light 或 Pro 套餐,需重新下单;届时定制套餐合同于新套餐开始时终止。

(6)合同终止时,数据保护官的任命随之终止(第 4 条第 7 款)。第 8 条第 4 款不受影响。除存在法定保存义务外,mip Consult 将向客户返还或删除其提供的资料。如客户需要,mip Consult 可为继任者编制交接文档,按实际工作量收费。如客户基于应由 mip Consult 负责的重大事由终止合同,或任何一方根据第 16 条第 2 款终止合同,则合同终止后期间的预付固定费用将按比例退还。

(7)附加服务的期限以服务说明中规定的期限为准。一次性附加服务在全部完成后终止。未约定期限的周期性附加服务,除服务说明另有规定外,随其所附加的服务套餐一并终止;如为单独订购,则相应适用第 1 款。

第 12 条 保密

(1)双方承诺,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所有保密信息和商业秘密无限期保密,且仅将其用于履行合同。该义务不适用于以下信息:已公开或非因违反本义务而公开的信息;接收方此前已合法知悉或从第三方合法获得的信息;或依法律或政府机关命令须予披露的信息。

(2)双方应妥善保管合同资料,尤其是内部资料和工作成果,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mip Consult 使其委派的所有员工和辅助人员承担保密义务。

(3)数据保护官的法定保密义务(第 4 条第 3 款)不受影响,并优先于本条规定适用。

第 13 条 数据保护

(1)mip Consult 根据 www.sofortdatenschutz.de/datenschutz 上的隐私政策,为履行合同处理客户及其联系人的个人数据。

(2)如 mip Consult 在提供服务时接触到由客户作为控制者负责的个人数据,mip Consult 仅在履行数据保护官职责或提供咨询服务所必需的范围内处理这些数据。双方认为,担任数据保护官和提供数据保护咨询不构成 GDPR 第 28 条所指的委托处理。如个别情况下需要委托处理,双方将另行签订数据处理协议(DPA)。

第 14 条 责任

(1)对于故意和重大过失、造成生命、身体或健康损害、依据德国《产品责任法》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在 mip Consult 所作担保范围内,mip Consult 承担无限责任。

(2)如因轻微过失违反某项义务,而该义务的履行是合同得以正常履行的前提,且客户通常可以信赖其得到遵守(基本义务),mip Consult 的责任限于订立合同时可预见的、合同典型的损害,但每起损害事件最高 EUR 750,000,每合同年度累计最高 EUR 1,000,000。基于同一原因,或基于在时间和事实上相关联的同类原因而产生的多项损害,视为一起损害事件。mip Consult 投保了财产损失责任保险,保额至少达到上述金额。如客户需要,可另行付费单独约定更高的责任限额。

(3)除此之外,mip Consult 对轻微过失违反义务的责任予以排除。

(4)上述责任限制同样适用于 mip Consult 的机构成员、员工(尤其是被任命的数据保护官)及其他履行辅助人。

(5)客户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自法定诉讼时效起算之日起一年内届满。第 1 款所列情形不适用此规定。

(6)如损害系因客户未执行或未及时执行 mip Consult 的建议或提示,或在适用范围之外使用所提供的模板,或未根据自身具体情况作必要修改即使用模板所致,mip Consult 不承担责任。本第 14 条的规定并不导致举证责任发生不利于客户的变更。

第 15 条 列为参考客户

客户允许 mip Consult 在其网站、营销材料及投标文件中,以注明客户商号、标识及所用服务概括说明的方式,将客户列为参考客户;就此而言,第 12 条不构成障碍。合同关系的其他细节及个人数据不予公开。如客户商号包含自然人姓名,则仅在征得该自然人同意后方可列为参考客户。mip Consult 将遵守客户对其标识使用的要求。客户联系人仅在其明确同意后方可具名提及。客户可随时以文本形式反对被列为参考客户,无需说明理由,该反对对未来生效。mip Consult 届时将在合理期限内从其数字媒体中删除相关提及,并不再在新制作的材料中使用。

第 16 条 本一般条款与条件的变更

(1)如因法律状况或最高法院判例发生变化、为填补事后出现的规定漏洞或因技术发展而有必要,且不会对客户造成不当不利,mip Consult 有权变更本一般条款与条件及服务说明,变更对未来生效。主要给付义务和费用的变更不在此列;价格调整适用第 10 条第 8 款。

(2)mip Consult 应至少在变更生效前六周以文本形式通知客户。如客户未在该期限内以文本形式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变更。mip Consult 将在通知中特别提示客户异议期限及逾期不提出异议的后果。如客户提出异议,则原条款继续有效;在此情况下,双方均有权在变更预定生效之时终止合同。

第 17 条 最终条款

(1)客户仅在事先获得 mip Consult 以文本形式同意后,方可将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HGB 第 354a 条不受影响。

(2)除本一般条款与条件另有规定外,具有法律意义的声明须采用文本形式。个别约定优先(BGB 第 305b 条)。

(3)本合同适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法律,排除《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

(4)如客户为商人、公法法人或公法特别财产,则因合同产生或与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专属管辖法院所在地为柏林。mip Consult 亦有权在客户的一般管辖法院起诉客户。

(5)如本一般条款与条件的个别条款无效或无法执行,或日后变为无效或无法执行,其余条款的效力不受影响。无效条款由法律规定替代(BGB 第 306 条第 2 款)。

(6)mip Consult 在网站的法律声明页面中提供 DL-InfoV 第 2 条规定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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